11月17日至18日,博峪河管护中心及所属单位联合地方派出所和森林公安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全力构筑辖区林草资源安全屏障。
宣传组先后深入博峪镇、中寨镇等村寨,利用宣传车辆循环播放《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车穿梭于村头巷尾,通过清晰的广播提示,有效提升了群众的防火意识。
在人员较为集中的村社区域,联合宣传组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与物品、现场讲解政策等多种形式,系统普及防火知识。他们向群众说明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行为潜藏的火灾风险,强调一旦引发森林火灾,不仅会严重破坏林草资源与生态环境,还将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责任人还可能面临高额经济赔偿乃至法律追究。现场群众反响热烈,纷纷表示将自觉成为森林防火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此外,宣传人员还走村入户进行“一对一讲解、面对面交流”,向群众阐明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预防措施及相关法律责任,增强群众遵守防火规定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宣传活动出动人员80余人次、车辆18台次,悬挂横幅20条,发放宣传品及手册6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林区群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了“森林防火、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